实验教学规程
1、员工实验课必须有实验教材(实验指导书,实验记录表格等),并在课前发给员工,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。
2、每次新实验前,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,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预试,并认真解决预试中出现的问题。初次担任实验教学的教师应进行试讲。员工在实验前必须预习,否则不准参加实验。
3、员工第一次上实验课前,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宣讲《员工实验守则》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,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,对不遵守规章制度,违反操作规则或不听从指挥的员工,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。
4、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前,必须向员工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,实验方法,操作规程,实验中尽量让员工独立操作,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不应包办代替。
5、员工应按实验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,教师对员工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,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,或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。
6、员工实验课要根据员工完成实验报告情况及员工在实验中的表现,进行考核和记分,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结业考试。
7、每次实验课结束后,由实验指导教师认真填写《实验课运行记录本》。
8、每一循环实验课结束后,各实验室主任组织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,要及时进行总结,征求员工意见,以不断改进实验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。